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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주식회사 브이로프(以下称「本公司」)重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令。本公司收集个人信息的途径为网站的咨询表单与咨询聊天机器人,此外还会按第1项乙号所述自动收集访问信息,用于掌握网站使用情况。

1.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가. 用户通过咨询表单直接输入的项目

  • 必填项目 — 公司名称、负责人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咨询类型、咨询内容
  • 选填项目 —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预计预算、期望开始时间、获知渠道

나. 使用网站时自动收集的访问信息

  • 访问的页面地址、来源路径(前一网站的域名)、浏览器·操作系统·设备类型、屏幕尺寸、语言设置、访问国家及地区、访问时间

自动收集使用公司直接运营的统计工具(Umami), 该工具不保存IP地址,也不使用Cookie。 收集的信息不会提供给第三方广告商,也不会用于以广告为目的的行为信息收集或识别用户个人的追踪。

丙. 使用咨询聊天机器人时收集的项目

  • 访问者输入的对话内容与聊天机器人的回复、浏览器类型、提问所在页面的地址
  • 访问IP地址不保存原始值,仅保留以不可逆方式转换后的数值。
  • 居民登记号、账号、卡号、密码及电话号码,在保存前和向境外发送前均会被遮蔽。
  • 但为接收回复而在专用输入框中填写并同意提供的联系方式,将不作遮蔽直接通过邮件转交给负责人,不保存在对话记录中,并在咨询处理完毕1年后销毁。若不同意则不会发送。

2.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 咨询回应与商谈、报价及方案回复之目的。不用于营销、广告性信息发送及其他目的。

第1项나호的访问信息仅用于 了解网站使用情况及改进界面之目的,且仅以统计处理后的形态使用。

3. 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

自咨询处理完成之日起 保留1年 后立即销毁。但已签订合同的情况,将按照《电子商务等中的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전자상거래 등에서의 소비자보호에 관한 법률)等相关法令规定的期限予以保留。

电子文件形式的信息将以无法恢复的方式永久删除,如有打印件则进行粉碎或销毁。

第1项나호的访问信息自收集之日起 保留1年 保留后删除。

咨询聊天机器人的对话内容及第1项丙号的数值,自对话开始之日起保留 90天,每日执行的销毁作业会删除超过该期限的对话。

4.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公司不向第三方提供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但依据法令或侦查机关按照合法程序提出请求的情况除外。

5. 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及境外转移

公司为运营服务,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如下。

受托方 联系方式 委托业务 转移国家 保留期限
Vercel Inc. privacy@vercel.com 网站托管及服务器运营 美国 至委托合同终止时
Plus Five Five, Inc. (Resend) support@resend.com 咨询内容的电子邮件发送 美国 发送后立即销毁
ANOMALY INNOVATIONS, INC. (OpenCode) help@anoma.ly 生成咨询聊天机器人回复 美国 发送后不保留(依供应商公布的政策)

转移的项目与第1项的收集项目相同,转移时间及方式为在提交咨询表单时通过信息通信网(정보통신망)传输。信息主体可以拒绝境外转移,此时请通过下方电子邮件直接咨询。

就聊天机器人而言,在访问者发送提问时通过信息通信网(HTTPS)传输,转移的项目与第1项丙号相同。

如您不使用咨询聊天机器人,则不会发生此项转移。您可以通过咨询表单或下方电子邮件咨询同样的内容。

6. 信息主体的权利及行使方法

信息主体可随时就其个人信息提出 查阅、更正、删除、停止处理之请求。通过下方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提出请求时,我们将立即采取措施。

7. 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性的措施

  • 将个人信息处理人员最小化为代表1人进行运营
  • 对全部传输区段应用加密通信(HTTPS)
  • 定期销毁超过保留期限的个人信息

8.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
职位代表理事
电子邮件 contact@vrof.co.kr

如需举报或咨询个人信息侵害事项,可联系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개인정보침해신고센터, 无区号118)、大检察厅网络调查科(대검찰청 사이버수사과, 1301)、警察厅网络调查局(경찰청 사이버수사국, 182)。

9.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变更

本方针自 2026年8月1日起适用。如有内容的增加、删除及修改,将自实施7天前起通过官网进行公告。

本政策以韩文版本为准,如与翻译版本在解释上存在差异,以韩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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